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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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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
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学会会员: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光华工程科技奖提名,国家工程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等评选表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科技工作者联系服务工作,构建学科覆盖全面、结构合理、人数充足、“信誉、责任、水平”兼具的高水平“伯乐”队伍,全面提升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水平,常态化开展评价专家团队建设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商请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函》文件要求,中国工程机械学会作为推荐单位,在工程机械相关领域开展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征集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企业科技专家所在单位应无失信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 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 至少应满足以下3项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5)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投身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科技人才举荐等工作。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有关事项
(一)推荐要求
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专家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方可推荐。对于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不推荐涉密领域专家
(二)推荐导向
1. 重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专家。重点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2. 注重推荐数学、力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冶金工程、能源科学等学科,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与健康、智能科学与智造等新兴交叉学科的专家。关注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应用学科,以及人工智能、国家安全等领域的专家。
3. 关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中的专家,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科技领军企业专家,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专家。
4. 注重推荐女性专家、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原则上当年推荐的专家中,女性专家不少于1/5,45周岁以下专家不少于50%
5. 专家仅需通过单一渠道推荐,无需多渠道推荐。已在库的专家无需再次推荐。专家本人可通过“短信验证”方式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存在“评审专家”身份,确定本人是否已入库。
(三)个人信息保护
专家个人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仅用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专门部门负责使用和维护。
三、专家主要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自愿选择是否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劳务报酬等。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本人同意后,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推荐至有关单位作为专家。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四、推荐流程
1. 2024年8月2日前, 请各分支机构审查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严格按照“专家标准”审核专家信息,将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负责人签字扫描件、所推荐专家的专家信息表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 未经分支机构推荐的专家,可于2024年8月2日前将评审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直接提交至总会办公室([email protected])。
3. 我会审核专家信息,确定推荐专家名单,发送推荐码。
4. 10月31日前专家本人在系统实名注册后(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需进行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的“三要素”验证),进入“评价专家征集”项目,在线进行诚信承诺,填写个人简要信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有关内容,关联“推荐码”,并进行STID(Science & Technology ID)注册,完成在线提交。
ST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一编码实现人才唯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的奖励评价、学术交流、项目申报等科研活动提供服务。
曾使用过系统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可通过“短信验证”方式直接登录系统。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代表性成果,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提交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提供材料不实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11月24日前,我会将对专家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在线完成推荐。
6.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将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库”。


附件1 评审专家征集信息(样表).docx

附件2 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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